为进一步引导我区中小企业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之路,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,特制定此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,以促进中小企业提质升级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,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走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发展之路,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,增强核心竞争力,助力我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工作目标
深入落实“12234”工作思路,以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为主攻方向,围绕开发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和“四个一”标准化建设行动,推进企业智能化生产车间、高质量研发中心、特色化产品展厅、规范化厂区建设,推动我区传统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,提升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,打造产业发展新优势。
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主体规模、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为主线,强化服务供给、优化发展环境,促进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,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。每年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,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。到2025年底,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达到40家和240家以上,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0%,总量实现倍增。
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,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,梯次滚动落实企业年度提升措施,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集群,奋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。每年培育认定5家专精特新企业、1-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到2025年底,培育形成35家主营业务突出、竞争力强、成长性高、专注于细分市场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10家。
三、具体任务
(一)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
强化梯度培育、差异扶持,健全全链条培育体系,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。
1.鼓励企业提升员工学历水平,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比重达到20%以上;
2.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,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%以上;
3.鼓励企业申报知识产权或提升专有技术、创新集成能力。
(二)提升高新技术企业
对京津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设立的公司,直接纳入后备培育库,在创新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。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,探索引进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,对培育重点企业创新管理、知识产权、研发设计提供“一对一”服务。
1.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、受让、受赠等方式,获得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具有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。
2.鼓励支持企业增加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数量,占职工总数比重达到10%以上。
3.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(含)的企业,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%以上;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(含)的企业,达到4%以上;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达到3%以上。
(三)培育专精特新企业
以专业化和精细化为抓手,以特色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自主创新为核心,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。
1.专业化。引导企业专注核心业务,提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,成为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,能为大企业、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、元器件和配套产品,某一产品在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,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%以上。
2.精细化。指导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,开展精细化生产、管理和服务,实现装备水平居同行业领先,产品质量精良。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意识,鼓励企业创建河北省省级(含)以上品牌,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
3.特色化。鼓励企业利用特色资源,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,采用独特工艺、技术、配方或原料,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,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认证,企业拥有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,并在生产中应用。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%以上。
4.新颖化。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新的增长点,形成新的竞争优势;积极发展新型业态,采用现代信息技术,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。
四、工作措施
(一)强化项目拉动
1.深入开展精准招商。深入落实“四个一百”进唐山活动(“百家科研院所(大学)进唐山”“百家央企京企进唐山”“百家优质民营企业进唐山”“百名高端人才进唐山”),聚焦高新技术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招商力度,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、产业关联性强、发展空间大的大项目、好企业,形成“引进一个龙头企业,激活一批配套产业”的发展格局,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主体。
2.推动项目投产达效。坚持“项目为王”,强力开展“两提速、两提升、两攻坚”活动,严把“投资强度、税收贡献、建设周期、规划设计”四道关口,坚持“机制、依约、督查、服务”四个推进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项目早签约、早落地、早建设、早投产。
3.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。持续推进市“4×100”项目建设(技术改造项目、新产品新技术项目、两化融合项目、钢铁深加工项目),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、科研机构合作,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,拓展产品和服务领域,延伸产业链。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品,新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单项冠军产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。
(二)实施创新驱动
1.增强创新平台支撑。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单项冠军、专精特新、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,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推动重点企业创建提升一批技术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平台,打造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“三品”示范企业。
2.加快科技成果转化。鼓励企业与行业领军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创新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支持企业从高校、科研院所引进人才、技术、资本等先进生产要素和优质项目,提升产业链融合度。
3.实施“专利护航”行动。落实省、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“专利护航”行动计划,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,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提高企业专利意识,推动专利创造,引导企业用好知识产权这把“金钥匙”,开启企业提质升级新路径。推动企业专利拥有量得到较大增长,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、专利价值高、发展势头猛的中小企业。
4.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。围绕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,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,引导企业开展“互联网+先进制造业”新模式应用。发挥智能制造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支撑作用,促进产业智能化、数字化、高端化,对新认定的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请政策支持。实施数字化赋能行动,对接省、市开展“工业诊所”“工业医院”等服务活动,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数字化服务,加快推动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上云用云。
(三)强化要素保障
1.加大主体培育力度。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标准加强培育,发挥龙头带动作用,以点带面,促进企业更好发展。在现有行业中精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、竞争力强、附加值高、节能环保、生产安全、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企业申报入库,夯实储备,梯次培育,实现提升储备一批、入库培育一批、申报认定一批、政策支持一批。
2.加强政策扶持。完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,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。对新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;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上市,对在境内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、“新三板”挂牌的企业、石交所挂牌的企业,当年分别奖励75万元、50万元、5万元,对转入到高层次板块的企业,按照新转入市场奖励标准给予差额奖励;同时对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各级专项资金、税费减免、用地、环保等方面政策优先给予支持。
3.组织专项对接服务。根据企业需求,充分利用省市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一对一“订单式”服务。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,为企业提供“互联网+”应用以及信息咨询、研发设计、管理提升、检验检测、技术转移、人才培训、市场开拓、法律咨询等服务。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赴国内外培训学习和参观考察,参加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和经营管理者培训。
4.帮助企业纾难解困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活动,包联领导每月至少入企一次,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,统筹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,全力帮助企业(项目)解难题。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,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解决融资需求,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。
5.培树先进典型。组织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、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、中国·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等省内外展会,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。开展宣传推介活动,利用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负责人联谊会,加强企业间沟通交流,组织邀请各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,推介企业产品、技术和管理模式、商业模式,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,打造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典型,发挥示范作用,引导更多企业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之路,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动力、添活力
6.提升人才队伍素质。充分发挥唐山“凤凰英才3.0升级版”激励引导作用,实施“引智集智”工程,加强对企业家的培养、激励和保护,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。创新培训模式,线上线下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培训、金融知识普及教育,为企业“送政策、送技术、送管理”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,坚持“产教融合、产融融合、产需融合、产研融合”理念,结合中小企业需求,搭建高校与企业对接机制,通过网络、现场、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,解决企业高端人才需求。
(四)加强组织领导
建立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式发展工作机制,成立领导小组,由开发区分管领导任组长,发展和改革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(交通局)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市场监管分局、组宣部、行政审批局、税务局、财政局、海北镇、新华路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,由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,牵头组织相关工作推进。各有关责任单位积极跟进政策实施,落实相关工作措施,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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